我的生存理由是,沒有不生存的理由。
上帝造人時,已將生存本能放之於內,所以每個人都會「自動自覺」地活下去。那些自我結束生命的人,並不是找不到生存的理由,而是抓著所謂不生存的理由/籍口,並將之無限化地誇大。
不讓自己有不生存的理由,就不需要找生存的理由。
既然有人將不如意事,化作不生存的理由,我們何不倒轉過來,將一點一滴的願望,說作生存的理由,讓我們更積極,更願意地活下去?
所以,我想活,因為:
- 個人部落格訪客人數還未過1000,死不瞑目
- 相信到四十歲的我,仍能被誤以為是廿多歲的小伙子,死了無對證
- 還未炒老闆魷魚,讓他知道我並非好恨份工,不會死路一條
- 恨我的人還未死,死不甘心
- 我愛的人不想我死,死都要活下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