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09, 2005

我不太清楚Duke of Aberdeen請我來幹啥的。

看了你們幾篇,好像是要一起搞個寫文字的大項目,像是很有趣的樣子。

我有玩文字把戲的興趣,尤其喜歡跟人對著幹地議論一翻,認識我的Eric Spanner應該比較了解。

議論的過程經常胡說八道,搖頭晃腦,濫竽充數,總之長篇大論,把自己的見解有的沒的先發個聲,別人回應才又去想去寫。這樣寫寫想想,腦筋就活起來。

這種有來有往式的議論文字(一般稱為罵戰),令我玩文字玩得心曠神怡,特別起勁。相反,自己寫給自己看的東西,例如日記、小說、甚至個人網頁等,往往都是最終給丟下的。我有個小說的故事大綱,由初想至今已七個年頭,還只寫了那首尾各兩章,故事的女主角在我還在構想時原是個當時得令的日本AV女優,這幾年間那女優已先退休再復出再退休了,我也不知還應否再寫下去。

有時口中雖說沒所謂,要是真的沒讀者的話,確令人沒什麼動力提鼠寫文的——時間什麼的反而不是問題。有人看的話,我不信大家會不癈寢忘餐。

但要讀者來,卻又先要有文字。結果就是有沒有辦法自己先搞活自己。

如何搞活,我不好說,始終我是初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