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21, 2004

有關題材

Elaine問我會不會出題給大家寫,我在這裡公開答一下,讓大家都知道我的想法。

我其實沒有想過出題,不過可以一試。我同意在這裡寫的應與在自己的BLOG寫有點分別,不然也沒有必要開一個新的。

我想可以先跟著過往的文章寫,如MIHO的文章,既寫自己的東西,亦有回應我的內容。其實你們的文章也有,有互動性。

出題方面,大家都可以出呀。我一定支持。例如,你想我談甚麼,可以出題呀。我好好醜醜都寫一下。:)